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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网页 | 赈 灾 基 金 谘 询 委 员 会
 

 

赈 灾 基 金 谘 询 委 员 会

* 成 员

* 职 权 范 围

* 赈 灾 基 金 拨 款 准 则 [PDF 档 案]

* 申 请 拨 款

* 查 询

* 报 告

* 新 闻 公 报

 

成 员

(由行政长官委任)


主 席

政务司司长(当然委员)

委 员

张炳良议员, G.B.S., J.P.

叶维义议员, J.P.

梁刘柔芬议员, G.B.S., J.P.

黄成智议员

顾尔言先生,S.B.S.,J.P.

张郁德芬女士,J.P.

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(当然委任)

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(当然委任)

秘 书

胡锦荣先生 (首席行政主任(行政))

页首

职 权 范 围

  • 就政策及行事方式提供意见,以便从赈灾基金拨款,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进行赈灾。
  • 提供意见,以便从赈灾基金拨出具体数额的款项,批予指定的机构。
  • 监察获赈灾基金拨款的机构使用拨款的情况。

 

申 请 拨 款

申请须以救援计划书的形式拟备,并送交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秘书处。计划书须包括灾祸背景、申请机构背景、救援计划及开支预算。现提供计划书概要,以供参考。

由接获申请机构提交所有资料起计,至通知结果当日,处理申请的目标时间为12个工作天。

 

查 询

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秘书处

地址 :

香 港 中 环
雪 厂 街 11号
中 区 政 府 合 署 西 座 108室

电话号码 : 2810 3983
传真号码 : 3105 0177
电邮 : drf@cso.gov.hk

 

 

新 闻 公 报 2010

 

 

新 闻 公 报 2009

 

页首

新 闻 公 报 2008

 

 
2005版权标志|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: 2010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