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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
为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提供支援;协助他们监督政府总部的有效运作。
统筹政府与立法机关之间的事宜 ; 作为特区政府与司法机构、廉政公署及申诉专员公署的联络点。
作为政府与外国领事团的联络点;管理本地授勋和嘉奖制度及太平绅士计划。
为行政上诉委员会、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及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支援。
制定和发展有关法律援助及免费法律谘询的政策。
根据法律、财政、行政、业务及历史价值制定和执行政府档案管理政策;收集及公开历史档案。